关于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申报
各相关企业:
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如果不按照电子钥匙更新流程办理更新,将不能登录进出口许可证联网申领系统或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申领系统。为提高效率,方便企业,上述电子钥匙更新方式自2008年1月1日采用就近更新的方式,吉林省企业可以就近去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吉林代表处更新电子钥匙,代表处提供与进出口许可证系统电子钥匙有关的各项技术支持与服务。
一、电子钥匙更新需提交的资料:
1、进出口许可证电子钥匙更新申请表
2、GFACA企业证书申请责任书
3、《电子钥匙(CA证书)申领协议》
4、需要更新的电子钥匙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7、银行水单复印件
8、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电子钥匙更新流程
企业向代表处索取 《进出口许可证电子钥匙更新申请表》、《电子钥匙(CA证书)申领协议》及GFACA企业证书申请责任书,按照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连同上述所需资料传真至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吉林代表处。
代表处收到企业的资料、核实企业身份并确认到款后,两个工作日
内将更新的电子钥匙发放给企业。
三、吉林代表处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855号吉林省商务厅619室
电话:0431-85679170 86079181
传真:0431-85624772
邮箱:jldbc@ec.com.cn
四、新办电子钥匙的处理
新办企业仍按原来的方式向吉林省商务厅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企业电子钥匙申请表,由商务厅主管部门签字盖章。企业拿到批复件后与代表处联系制作电子钥匙,代表处将在企业交齐资料及费用到帐后三个工作日内出证。
特此通知。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吉林代表处
2008年1月5日